佛山市高速岔口出现“天量”罚单,最近上了热搜。 位于佛山市的广台高速43公里200米路段由于标志标线设置不合理,大量车主在此压线违章,并被电子摄像头抓拍。而更有车主在网上缴纳违章罚款时,发现在该路口违章的车辆多达62万次,以每次违章罚款200元计,该路段违章罚款达1.2亿。 有车主注意到,随着该事件引发舆论关注,此前的违章车辆数信息已无法查看。 据新华社4月12日报道,针对佛山高速路出现“天量”罚单一事,广东省相关部门已派出工作组赴现场调查。当日晚间,佛山交警官方发布通报称,上述抓拍设备于2020年3月18日启用,截至2021年4月1日,累计抓拍交通违法行为约18.44万宗,而非此前网上流传的62万余宗。通报声称,将对该路段连夜进行整改,清晰指引车辆行驶。 电子摄像头怎么了? 无处不在的“电子眼” 道路电子摄像头利用科技手段,实时拍摄道路交通出现的违法违章行为,其拍摄记录将被作为罚款依据。由于替代了部分传统交警的道路违章检查工作,电子摄像头被称为“电子警察”。“电子警察”作为一种非现场执法方式,一方面弥补了警力不足,另一方面,对于警力难以覆盖的路段和超速驾驶等情况,也加大了违章查处力度。 如今,“电子警察”几乎无处不在。 在今年的全国“两会”期间,有代表委员便指出“电子警察”安装过密、设置不合理的情况。全国人大代表、重庆索通律师事务所律师韩德云的一份建议显示,据统计,2020年全国交通罚款总额3000亿元左右,截至2020年末,全国民用汽车保有量约2.81亿辆,也就是说,平均每辆车罚款逾千元。 韩德云认为,如此规模的交通罚款或和“电子警察”不规范设置和使用有关,部分地区在道路交通状况本身不够合理的情况下,滥设“电子警察”。 “目前,只要财力允许,‘电子警察’便可以多设,导致‘电子警察’安装和设置存在随意性。”陕西省法学会警察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、陕西省人民警察培训学校治安教研室主任李祖华对《财经》记者表示。 而“电子警察”的随意设置,带来的是“以罚代管”的问题。“过于依赖‘电子眼’进行管理,容易造成‘以罚代管’‘一罚了之’,也容易引发被处罚人和公众对‘电子眼’监管目的的质疑。应当加强对违法行为人的教育和引导,以管理促进提升安全意识。”中国公路学会法律工作委员会专业委员、北京司法鉴定业协会交通事故专业委员会主任陈宏云对《财经》记者表示。 密集的“电子警察”背后,关联的是巨额的罚款。在佛山高速出现“天量”罚单的事件中,为人关注的还有两个点:一是“电子警察”抓拍的不透明,二是每年如此高的罚款,谁来监督?如何使用? 应完善道路交通信息公开制度 佛山市该路段标线设计显然不合理。 陈宏云向《财经》记者表示,交通标识主要会考虑道路的技术等级、设计速度、道路线形、车流量、事故情况等,颜色、性质、尺寸等均需符合标准规范要求。此外,在公路宽度或行车道数量发生变化的路段应设置过渡标线,作为引导、诱导设施的标线,要保持顺畅、连续,尽量避免出现突变,有重要情况的,应进行充分的提醒和提示。 然而,类似广台高速的情况并不少见。2018年媒体就曾报道过,茂名交警部门在沈海高速茂名往广州方向的电白服务区入口,设置了1.5公里长的实线,初衷是防止车辆临时变道,由于标线不合理,2017年电白服务区的摄像头拍到约12.5万起违章,违章原因基本都是因为压实线。 而随着佛山“天量”罚单话题的发酵,不少网友更是拍照指出自己所经过路段标示的不合理,包括某路段“拐弯未提前提示,结果因下坡加速被抓拍”等。 “标示布局要适应道路交通状况,不断调整。比如,有的道路已经加宽,通行状况改变,但是,以前设置的速度没有作出相应的调整;又比如,由于道路长期施工,原来的道路被占用,驾驶人员可能进入原来设置的禁止驶入道路等。”李祖华对《财经》记者表示。 此外,设施标志要配套。李祖华补充道,比如,正常行驶路段要减速,要接照规定,设置提前提醒的醒目标志;又如十字路口禁左或者禁右,要提前设置醒目的提醒标志;禁止鸣喇叭区域,要在本区域反复设置醒目的提醒标志等。另外,提醒标志标线要及时维护更新。 而违章和罚款信息的不透明亦使民众对“电子警察”充满疑问。在标线明显不合理的路段安置摄像头,是否有创收之嫌? 李祖华对《财经》记者说道:“现在各地对设置地点都能通过一定的途径公布,但是公布的持续性及普及性,还做得不到位,提前提醒还有需要完善的地方。交通违法抓拍提醒除限速做得比较到位,其他交通违法行为,只能由驾驶员按照交通法律法规自行判断。而‘电子警察’罚款是财政罚没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,对这部分收入的监管,相关监管部门有严格的监管措施。这部分收入是否应该向社会公布,是财政部门和公安机关值得重视的问题。” 因高速岔道口提示标识设置不合理,一条长实线变成了“印钞机”。无论是网传的62万人被罚,还是官方通报的18万宗,作为某一路段的交通违法情况,这都不是个小数目。而且通过网友航拍的短视频可以看到,该岔道在短短3分钟内竟有27辆车压线,高频率的交通违法足以说明此处的标线“有问题”,这种不正常的情况也理应早被交警所注意到。 但当事件曝光后,佛山交警并没有意识到问题所在,还以“此路段标志标线验收合格,司机有足够时间、距离遵循交通信号指示安全行驶”进行回应。这不仅没有打消公众的质疑,反而助推了网络舆论的声讨,多辆车在此处仓促地压实线变道,这种“集体违法”的现象绝不是一时巧合。 交通执法的初衷,是维护正常的交通秩序,以保障道路安全高效通行。交通罚款只是手段不是目的,交管部门作为道路交通的守护者和群众利益的维护者,面对一个“违法数据异常”的岔道口,应该站在车主的角度,多想想为什么会出现这么多交通违法行为,怎么尽可能避免这些行为的出现。而不是仗着“验收合格”“变道压实线是事实”等所谓正当的理由,对群众反映的交通标记问题视而不见,任由交通违法和罚款的发生。而且车辆压线变道也增加了道路安全的隐患,交警不该“守株待兔”式地以罚代管。 一段让车主频频被罚的高速路是怎么被合格验收的?这个问题就交由工作组的调查结果来回答吧。但值得肯定的是,随着事件舆论的持续发酵,佛山交警从一开始的“理直气壮”到深夜的“排查整改”,只花了一天时间便认识到问题并着手解决,反应迅速,也算是知错能改,善莫大焉。 执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为了群众、服务群众,明知路上“有坑”却看着车主往里掉,这违背了为民、便民、利民的工作宗旨。对于交管部门来说,工作上该多些主动作为,少些舆论倒逼,可别让一条实线“划丢”了交通执法的初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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